房地產渠道之爭

原標題:房地產渠道之爭

      最近,新房銷售市場的渠道問題成為焦點。有自媒體質疑貝殼找房通過壟斷市場抬高傭金率的做法,貝殼找房董事長左暉隨即發文反駁,拋出渠道“夜壺說”的觀點,兩方的舌戰也將渠道推向了風口浪尖。

  在房地產市場下行,銷售冷清的時候,渠道往往成為開發商提振銷售業績的“良藥”,開發商引入渠道拓客,渠道依靠開發商給予的回扣盈利,本來是相輔相成的合作方,但隨着開發商對渠道的依賴,渠道也漸有寡頭壟斷的趨勢,高額的渠道費成為開發商抹不去的傷痛,渠道這味良藥也變成了上癮而戒不掉的“毒藥”。

  渠道從“良藥”到“毒藥”?

  一般來講,房地產商品投放市場進行交換需要通路,營銷學稱為營銷渠道。比較熟知的理論是來自於市場營銷著名的“4P理論”,即市場營銷組合是由產品、價格、渠道、推廣組成,渠道是營銷的一部分。

  我國新房市場主要有兩種營銷渠道,一為自產自銷,營銷主體是開發商;二是委託代理,營銷主體是從事樓盤銷售的營銷代理機構。後者也被稱為渠道營銷,給予委託代理機構的傭金,即是渠道費。

  自產自銷的直銷模式優點是開發商自控自營,掌握一手客源消息,進而掌控利潤空間和價格幅度,但是劣勢是直銷需要更多的人力和物力成本;而引入渠道銷售的優點是精準營銷,而弊端就是依賴渠道獲取客源,並且渠道費侵蝕利潤空間。

  事實上,從自銷到渠道,開發商在不同階段經歷了不同的探索。在21世紀初,報紙、廣播以及火爆一時的房展會就成了開發商賣房重要的渠道;2011年,房地產市場下行,在房地產調整政策的重壓之下,傳統的廣告已經無法帶來成交,電商模式出現並且流行全國,電商利用線上渠道獲取客源,先從購房人手裡收取意向金,再從開發商手裡要折扣,以促銷優惠的名義,撮合購房人與開發商達成交易。

  電商模式持續了約五年之久后,2014年-2015年,在新的房地產調控周期中,房地產再次面臨着銷售困局,此時,北京萬科與鏈家率先達成協議,欲藉助鏈家二手房市場背後的大數據平台來挖掘客戶,也正是這次合作,使得新房銷售的獲客來源大大轉向二手房,形成了一二手房聯動銷售的模式。

  由於開發商越來越依靠鏈家、中原等為首的二手房中介來提振銷售,中介門店的渠道費也越來越高,部分城市的渠道傭金遠不止4%,多則5%-8%,甚至有個案高達15%,成為開發商不能承受之重。

  渠道是利器還是枷鎖?

  當渠道在營銷中的地位越來越重要的時候,隨着渠道費的攀升,渠道壟斷的質疑聲越來越多。

  對於渠道目前是否已經綁架開發商,地產資深營銷人甘玫認為:“現在渠道過分妖魔化了。正常的狀況是項目90%為自銷,代理加渠道只佔10%。”

  同時,業內人士也認為,渠道僅是有被壟斷的趨勢,開發商未來可能會越來越難受。

  另一方面,在渠道競爭中,也存在部分寡頭企業成為渠道總包或者平台公司,有強大的資源整合能力,出現了資源比較集中的局面。尤其是在北京、上海等一線城市,鏈家在二手房市場佔有率高,隨着線上平台貝殼找房的誕生,鏈家也整合了線上和線下,形成多品牌集聚的局面。

  對此,業內有聲音稱,對開發商而言,進入貝殼找房平台,等於放棄其他平台,失去原有品牌,完全屈服於鏈家體系的管理、整合,從收費標準到行事作風都“鏈家化”。

  對於媒體的質疑,鏈家、貝殼找房創始人、董事長左暉反擊表示:“今年新房成交總額大概15萬億以上,大約有20%通過渠道營銷達成。開發商一直有房地產‘夜壺論’,其實渠道也是開發商的‘夜壺’,市場不好拿出來用用,市場好了就放回去。”其認為,新房市場渠道傭金率在2%-3%,未來“不會太高也不會太低”。

  房地產和互聯網研究院院長相國良認為:“現在類似貝殼找房是主流渠道,在一些貝殼找房二手房經紀業務佔60%以上份額的城市,確實存在單一渠道佔比過大,擁有較大控制力的現象,但整體而言,渠道壟斷不太現實,畢竟還有其他代理機構。”

  未來,對於渠道如何發展和管理,業內人士建言,從短期看,天津控制傭金比例是監管機構進一步規範渠道的積極嘗試,但是還需要從市場主體進行規範化操作,一方面,開發商需加強自銷團隊,破除對渠道的完全依賴,同時,實施體系化、制度化的渠道管理,提供開放、公平的渠道競爭規則。對渠道公司而言,渠道帶客也需要回歸專業化,進入良性競爭軌道。

  本版采寫/新京報記者 徐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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