常州樓市新政:剛需者鬆口氣 想買二套房的措手不及

常州樓市新政:剛需者鬆口氣 想買二套房的措手不及

東方財經網 2017-04-14 22:49:20 來源:中財網

4月8日晚,常州樓市新政正式落地,成為江蘇此輪首個“限賣”的城市。此次政策影響最大的就守於“調整住房交易政策”的內容,即新購買商品住房(包括二手住房)的,取得產權證后滿2年方可上市交易。此外,辦理第二次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首付比例提高至50%,也讓不少購房者受到了影響。新政實施幾日來,常州樓市表現如何,記者進行了探訪。

剛需購房者:有合適的就出手

進入3月以來,常州樓市可謂供需兩旺。多家樓盤紛紛入市,甚至部分樓盤一個月內開盤2次,且每次開盤都被搶購一空。據數據統計,3月份常州商品住宅成交破65萬平方米,成交均價每平方米10106元,首次破“萬”。而剛剛過去的一周(4月4日至9日),日均賣房606套,成交均價每平方米9800元。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,常州樓市新政出台。

新政剛剛實施的這幾天,常州房地產市場依然挺熱鬧。對於首次置業的購房者來說,新政影響並不大。剛結婚的新市民劉先生夫婦,為了迎接小生命的到來,商量着購買了一套總價80萬元的新房,這幾天正在辦手續。劉先生說:“我們就是自己住的,新政對我們沒什麼影響。有多套房或者炒房的人才會受到影響,我們沒什麼可擔心的。”

在常州新北區一家企業上班的顧先生是安徽人,在常州已經工作了五六年,正準備買房結婚。眼看着常州的房價從去年到今年節節攀升,顧先生不免有些焦急。新政的出台,讓他稍微鬆了一口氣,“樓市新政一出,對於炒房的人應該會有約束吧。我也沒指望房價會下降,但至少應該會穩定下來,目前的價格還在我的可承受範圍之內,有合適的就打算出手購買了。”

首付提高讓部分購房者措手不及

正可謂是幾家歡喜幾家愁,“辦理第二次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首付比例提高至50%”這條新政,讓一些二套房的購房者受到不小的影響。上周,常州市民黃先生和一處樓盤簽訂了購房合同,買入了一套總價120萬元左右的商品房,首付當時約定是30%,由於沒有及時備案,新政一出,黃先生在申請辦理公積金貸款時,被告知首付需要達到50%。

黃先生告訴記者:“新政的連夜出台,真是讓人措手不及,我現在到哪去找這20%的錢出來,首付款都是家裡湊出來的。另外根據新政,差不多需要等四年左右的時間才能把購買的房屋出手交易,這也增加了很多不確定因素。”

常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員表示,新政實施的時間以4月9日為準,如果在之前已經申請的,哪怕還沒放貸,首付是不做調整的。但是新政實施以後,申請二套房公積金貸款的首竿是50%。

新政一定程度打擊短期炒賣行為

大部分樓盤的銷售人員都表示,新政對樓盤的銷售影響並不是很大。新北區一家樓盤的銷售人員小李表示,新政的出台,確實讓一批炒房者走了,現在來看房的主要是改善型購房者,雖然是二套房,但還是考慮自住的居多。正在飛龍片區一個樓盤看房的周女士表示:“新政出台前,我就一直在看房了,想給家裡人改善一下居住環境,買一個大一點的房子,但各個樓盤的銷售實在是太火爆了,根本就搶不到房。新政的出台,炒房的少了,可以定定心選房了,有合適的就下手。”

業內人士表示,此次的調控政策是“對症下藥”,針對當下常州樓市的。新政明確了從供給端增加土地與新房供給,穩定市場預期,從而緩和市場的恐慌心理。另外,對二手房轉手的限制,精準打擊短期投機者,但有自住需求的購房者基本不受影響。除此之外,用公積金購買二套住房貸款首付由30%提高到50%,除了增加一部分改善型客戶首付比例,也會抑制一部分投資客購買行為。從實際的市場銷售表現來看,也正說明這一點,只要是切實的居住需求都不會受到新政的影響,仍舊會選擇积極入市,相信在一系列針對性的部署下,常州房地產市場也將走得更加平穩。

新政不斷

成都

“限購”區域新購住房

三年內不得轉讓

記者從成都市城鄉房管局官網獲悉,成都市12日發布《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及住房信貸業務風險管理的通知》,嚴控房貸風險,相關舉措包括嚴禁加大購房槓桿行為、限購區域新購住房須取得不動產權證滿3年後方可轉讓等。

該通知規定,各銀行業機構在進行購房貸款資格審查前,應通過房屋交易合同網上籤約系統核查商品房買賣合同、存量房買賣合同的網上籤約狀態,甄別房屋交易的真實性,對未在網上籤約的,暫不予受理,從嚴防控信貸風險。

各銀行業機構在審核住房信貸業務過程中,要嚴格按規定查詢成都市房產檔案信息系統、房屋交易合同網上籤約系統、人民銀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,對於購房貸款申請人的住房記錄、商業性住房貸款記錄等查詢情況要留檔備查。

通知要求,各銀行業機構要根據中國人民銀行成都分行、中國銀監會四川監管局相關規定,嚴禁購房者通過首付貸、個人消費貸、個人經營性貸款、信用卡透支支付首付款等加大購房槓桿、變相突破住房信貸政策的行為。

據新華社

山西

已購房改房轉移登記

需繳1%土地出讓金

不動產登記涉及每位群眾切身利益,為解決各地“辦證難”的問題,山西省國土資源廳近日出台政策,對已購公有住房(房改房)符合轉移登記條件的,土地出讓金按照成交價1%繳納,土地使用期限調整為70年。

已購公有住房也就數去常說的“房改房”,是由於我國長期以來實行住房福利化的結果。各地實行房改時,公有住房作為一種住房福利出售給職工,土地性質是劃撥,價格很低。到了2000年前後,國家鼓勵商品房的買賣,為了鼓勵這些享受房改福利的人賣房,允許“房改房”上市出售。

山西省不動產登記有關負責人表示,雖然早已明確了已購公有住房可以過戶交易,但是對於土地的有關問題,沒有明確的規定和要求,導致長期以來“房地分離”的問題,阻礙了當前不動產登記業務的正常辦理。為此,山西省國土資源廳出台專門政策,對已購公有住房轉移登記的問題進行了說明。

據介紹,今後對已購公有住房符合轉移登記條件的,土地出讓金按照成交價1%繳納,土地使用期限調整為70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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