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今傳媒/記者李祖東報導】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告,113年2月17日(六)為補行上班日,高雄市區監理所表示汽車代檢廠該日將比照正常上班日,受理車輛檢驗至17時,但無夜間檢驗服務。
高雄市區監理所指出,車輛須於行車執照指定檢驗日期前後一個月內辦理定檢(出廠年份逾10年之營業大客車及高壓罐槽車,須於指定檢驗日期前一個月內),車輛檢驗期限最後一日為假日者,得順延至假期後第一個上班日辦理,定檢時請備妥行車執照(營業車輛經申請者需附牌照登記書),並確認汽車強制險有效期為30日以上,就近至代檢廠或公路監理機關驗車即可。
高雄市區監理所提醒,為免空跑,建議善用監理服務網查詢每日驗車餘額數,另於驗車時,歡迎主動辦理登記車主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,日後方可及時接收車輛檢驗等各項公路監理服務訊息,以免逾期受罰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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